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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三十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30日預告《最低工資法》草案,草案內容包括明訂由勞、資、政、學四方組成的「最低工資審議會」應在每年第三季開會,審議參考指標分為「應參採」與「得參採」兩類,其中應參採指標僅有消費者物價指數,適用對象與勞基法相同,也就是家事勞工不適用;勞動部強調,最低工資本、外勞不脫鉤,全國一體適用。預告期60天,有意見者108年1月29日前提出。 ...
Read more →Pengasuh Indonesia yang Memukuli Pasiennya di Changhua, Akhirnya Didenda NT$ 150,000 (Update)
Taiwan Akan Siapkan Suntikan Untuk Kedatangan Pekerja Migran yang Belum Divaksin
ABK Indonesia di Keelung Sering Kehilangan Uang di Kapal, Pelakunya Mencuri Saat Nelayan Tidur
TKI Siksa Pasien Stroke di Changhua, Sering Dipukul Kepalanya, Diduga Sengaja Agar Bisa Dipulangkan
Taiwan Kemungkinan Akan Membuka Pintu Bagi Pekerja Migran Thailand Untuk Tahap Selanjutnya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三十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30日預告《最低工資法》草案,草案內容包括明訂由勞、資、政、學四方組成的「最低工資審議會」應在每年第三季開會,審議參考指標分為「應參採」與「得參採」兩類,其中應參採指標僅有消費者物價指數,適用對象與勞基法相同,也就是家事勞工不適用;勞動部強調,最低工資本、外勞不脫鉤,全國一體適用。預告期60天,有意見者108年1月29日前提出。 ...
Read more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九日臺北報導】 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在雇主招募時,禁止寫「薪資面議」,且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此外雇主也不能因為求職者的星座、血型等條件,歧視勞工,違者可處30萬到150萬罰鍰。 ...
Read more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五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公告修正「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4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暨「雇主聘僱第二類外國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裁量基準」,即日起,雇主有違反消防或是建管規定,導致所聘外國人死亡,將以1:5廢止外勞配額,若是致所聘外國人受傷失能,則以1:1廢止外勞配額,並管制2年內不得申請新外勞。 ...
Read more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卅一日臺北報導】 經濟部10月31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因應經濟情勢風險及挑戰,如何保障本土關鍵技術、資本與人才,排除投資障礙、建構優質投資環境」專案報告,立委認為,國內長期低薪問題與外勞人數節節攀升有關,對此經濟部長沈榮津強調,外勞屬於補充性的人力,所做的3K、夜班工作多是本國勞工不願投入的型態,然而臺商回臺生產運轉有基本的人力需求,政府要設法協助解決,否則促進投資都是空談。 ...
Read more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廿三日臺北報導】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今年截至九月底止,民眾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聘僱外國人」佔所有違規類型的第一位,而違反同法第44條「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則佔第三。而民眾非法聘僱或容留的外國人,身份以逃逸外勞最多,佔近六成。隨著東南亞來臺人數增加,雙邊互動日益頻繁,勞工局也發現近期以觀光、探親身份非法打工的比例也有明顯增加,呼籲民眾遵守法令規範,違反前述規定,將依法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
Read more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十六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長許銘春上任首次主持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開會時間創下史上最久,會議16日上午10點召開,直到晚上7點04分結束,超過9小時,勞資雙方馬拉松式對談,勞方委員一度在晚上6時20分退席,許銘春等人在電梯口溝通,後來又回到會議室,最後基本工資月薪調漲5%至2萬3,100元、基本工資時薪則調漲7.14%至150元,將於108年元旦調漲,以照顧青年勞工與中高齡勞工。 ...
Read more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十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指出,仲介向外勞收取服務費,其服務範圍是以是否為「就業服務業務」區分,若是屬於就業服務業務性質就包含在每個月服務費中,就不可向外勞額外收費;至於其他非屬就業服務業務則視是否有在契約約定免費提供,若沒有約定免費提供,則由仲介與外勞自行協議收取合理費用,如協助外勞因個人因素辦理金融業務、就醫、換發護照等非屬就業服務業務。仲介收取外勞服務費到底需提供那些服務項目,有雇主誤會外勞在台工作期間發生所有事項都需仲介無償服務,因此偶有爭議發生。 ...
Read more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卅一日臺北報導】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所聘僱外勞連續曠職達三日失去聯繫,應於發生行蹤不明情事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勞工局、移民署、警察局及勞動部,未依規定辦理通報,雇主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6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Read more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廿七日臺北報導】 早期外勞更換姓名、護照來台工作的情況普遍,因此台灣方面無法確實掌握其實際在台工作年資,近期傳出部分個案因外勞已逾14年,勞動部發函要求限令出境,也造成雇主困擾。勞動部表示,自今年6月起已定期勾稽移民署外國人之居留資料,藉由資訊系統介接機制,減少再核發超過外國人可在台工作年限之聘僱許可。對於此類個案,勞動部也將於外國人出境前協助雇主申請接續聘僱,或尋求國內長照資源,避免照顧中斷。 ...
Read more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廿五日臺北報導】 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工作年限最長為14年,已累計有8千餘名獲得延長,由於該規定是在民國104年10月通過生效,因此已有部分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年限已屆滿,部分雇主呼籲是否能再延長在台工作年限;對此,勞動部指出,目前國發會研議《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就可解決外國人在台工作年限問題,草案擬訂在台工作滿6年以上的外勞且有證照得轉型為中階技術人力,其社福外國人薪資須達3萬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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